高新区男子贾某将低档酒翻灌进高档名酒瓶内,冒充高档酒进行销售,被公安机关抓获,高新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及时展开审查起诉。17日,根据检察院的指控,高新区法院审理认定,贾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据了解,今年7月,高新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男子在租来的房屋内,采取以次充好的方式,将购买回来的低档酒翻灌进高档名酒瓶内,并包装成套予以销售。公安机关于7月29日晚在贾某租用的房屋内将贾某抓获,查获大量制造假酒的工具,以及成品酒134瓶、高档名酒包装和商标340余套。经鉴定,查扣的“高档名酒”的商标均属假冒,成品酒为假酒。
10月10日,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受理此案,及时对案情进行审查,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月17日宣判,贾某制售假酒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办理该案的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年关将至,在购买高档商品,特别是名酒、名烟时,一定要注意辨别真伪。
(责任编辑:未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