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高级区域经理竟打着公司的旗号,以次充好,倒手卖了一批贴牌的“山寨机”。昨日,记者从南山警方获悉,高新派出所日前侦破了辖区一家科技公司被假冒注册商标案,这名已经离职的前高级区域经理已被依法刑拘。
去年10月22日,深圳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朱先生到高新派出所报案称,该公司于今年8月收到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一家电信公司的电子邮件,称在使用深圳这家公司的摄像机后,发现故障率非常高。经鉴定后,双方才发现这批经由该公司售卖的摄像机虽然贴着深圳这家公司的商标,但竟然是“山寨机”,并不是深圳公司生产的。该起假冒公司注册商标的行为,致使深圳这家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
高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组成侦查小组,对公司3年来的销售、业务往来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发现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电信公司使用的出现故障的摄像机是在2007年由该公司开单销售的,但产品的销售流转环节颇为复杂,分别涉及到深圳的生产企业、湖南当地经销商、当地电信公司和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经销商长沙一家电子公司将100多套“贴牌”摄像机出售给湖南一家公司,经过多次转手,并历经政府部门招投标后,这批摄像机运用于湖南某市的电子项目。但当地安装该批录像设备后,多次反映摄像机在现场无法看清车牌,根本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要求退货。因此,还引发了官司。
为了厘清案情细节,侦办民警逐一到上述公司和政府部门调查、取证,面对庞杂的报表、数据、信息,民警不厌其烦,一查到底。调查发现,深圳这家公司的前高级区域经理蔡某2007年负责中南片区销售业务,这批摄像机的销售合同正是由蔡某签订的。但蔡某已于2008年10月离职。民警设法找到蔡某后,向他了解有关情况,蔡某反映这批摄像机确有质量问题,但又称并不知道这批产品是“贴牌”摄像机,并说自己所有的销售业务都是在公司授权下,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开展的。
为了尽快打开案件侦破突破口,侦办民警详细分析了相关的业务往来情况,其中一个细节引起了民警的重视 这批摄像机销售价格低于与其他客户之间的价格。侦办民警一一询问了参与该合同的有关公司员工,随着侦查的逐步深入,基本查清了其中的猫腻。蔡某为了揽下业务,私自购买了一批无牌摄像机,以及假冒公司产品型号的标签,将公司商标贴在该批无牌摄像机上,以公司的名义将该批摄像机低价卖给多个客户,从中牟取高额差价。
目前,蔡某已被南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