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一企业和奔驰公司缠斗3年

时间:2010-03-22 21:53 三门新闻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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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迅大塑模有限公司位于路桥区,专业从事摩托车、电动车塑料配件及塑料模具生产。2006年,该企业所申请商标被国际汽车巨头奔驰公司质疑,认为和奔驰商标相似度过高,涉嫌侵权。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裁定,驳回奔驰公司的异议申请,依法给予“迅大塑模”申请的图形商标核准注册。

  据了解,2004年,浙江迅大塑模有限公司聘请多家公司为企业设计商标,在几十套备选设计方案中,该公司最终选中一个商标,圆圈中有个变形的五角星,向上的箭头略微超过圆圈顶部。

  浙江迅大塑模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华智表示,该设计符合迅大的发展理念,代表“迅大”迅速壮大,外圈相当于一个地球,向上的箭头象征企业蓬勃发展。

  2006年,“迅大”商标进入公告期,汽车巨头奔驰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称此商标与奔驰商标相似,涉嫌侵权。

  林华智认为,其公司为国内外很多知名摩托车企业做配套,积攒了一定知名度,双方也并非同一行业,他们也没有想过要在商标上“傍”大牌,争议中的两个商标无论在外形上还是内涵上,都有较大差别。

  因奔驰公司提出异议,从2006年到2009年,浙江迅大塑模有限公司在销售、生产中都不能使用该商标。

  为此,浙江迅大塑模有限公司委托商标专利事务所专业人士,寻求法律途径,经过3年努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最终裁定,驳回奔驰公司的异议申请,依法给予“迅大塑模”申请的图形商标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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