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里看到标着“NOKLA”、“SAMSNUG”商标的手机,如果不仔细辩别,您肯定以为这是“NOKIA”(诺基亚)、“SAMSUNG”(三星)的手机,其实这些都是不折不扣的山寨手机,“NOKIA” (诺基亚)的“I”被换成了“L”,“SAMSUNG”(三星)中的“UN”被调换成了“NU”,看到这样的手机,如果您眼神稍微差点,就会着了商家的道。
1月20日,玉城街道的一名经营户就因为销售这样的山寨手机而受到县工商局没收手机并处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2009年7月6日,县工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对玉城街道的一家手机店进行了检查,发现店内的陈列柜中放着几只诺基亚E73、三星I909和欧普A105型号的手机,但是商品的标价签上却写着“仿诺基亚”、“仿三星”、“仿欧普”字样。
执法人员拿起手机一看,原来都是山寨机,诺基亚E73手机上的商标是“NOKLA”、三星I909手机上标的商标是“SAMSNUG”、欧普A105手机标的商标是“CPPC”(正品商标为“OPPC”)。执法人员当即查扣了6只山寨手机,并对经营户吴某立案处理。
据了解,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因此山寨手机属于侵权手机,吴某也因销售侵权手机而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