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假冒如何维权

时间:2010-03-22 22:08 长沙晚报 点击:我要评论

热门标签:

   来电显示:我开了一家服装厂,商标进行了注册。前一段时间,我把厂里生产的价值30万元的服装批发给了一家贸易公司销售。最近我发现,该贸易公司竟然将我厂的服装上的商标撕掉,贴上自己公司的商标,再将服装卖出去,请问我应当如何维权?

  杨先生

  附记: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表示,该贸易公司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所谓反向假冒行为,是指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将他人在商品上合法贴附的商标消除,换上自己的商标,冒充为自己的商品予以销售的行为。杨先生所在服装厂的商标已经注册,依法应当受到保护,贸易公司将购来的服装去掉他人的注册商标后,换成自己的商标并进行销售,显然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杨先生应当事先和购买人签订协议约定,限制贴牌的违法行为发生。发现对方的违法行为后,杨先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打假,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收集证据,通过法律诉讼维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