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手机在莞首案胜诉

时间:2011-03-07 11:01 南方日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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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驰名商标网讯)OPPC、OPIPO、OPPQ商标手机横行,给东莞本土的正规OPPO手机造成不少损失。近日,OPPO商标手机的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珀公司”)在东莞起诉30多家手机销售商,要求停止侵权。上周五,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审理了第一起OPPO手机侵权案,最终案件以被告赔偿24000元而调解。
  原告欧珀公司称“OPPO”手机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了商标注册证。原告生产的OPPO手机投入市场以来,赢得了消费者青睐。同时,原告为宣传OPPO品牌投放了数亿元宣传资金。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不少假、仿冒OPPO商标的侵权手机。经原告举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被告长安某通讯器材公司依法进行查处。
  原告代理律师在庭上称,原告OPPO商品的商品品质、市场统一零售价格、代理方式十分清楚,因此被告主观上对其侵权行为十分清楚,给原告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要求被告赔偿5万元经济损失。
  原告代理律师还出示证据,东莞市工商局对被告依法作出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工商长处字[2009]第9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被告予以行政处罚。
  被告代理律师则称,被告是一家2006年开业面积50平方米的个体经营户,这些侵权手机都从虎门太平电子城购进,属于正规进货渠道。此外,销售其他品牌手机为主,侵权OPPO手机只占销售量5%左右,被东莞市工商局查处前只销售了3台手机,盈利只有210元。
  随着庭审辩论结束,原被告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被告承认侵权事实,同意赔偿欧珀公司侵权赔偿款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人民币24000元,并承诺不再实施侵权行为。
  笔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次欧珀公司单在东莞市就起诉30多家侵权公司,此外,还在珠三角其他城市同步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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