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特”商标保卫战历时七年缘何只获赔12.5万(3)

时间:2011-11-30 11:58 法制日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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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傍名牌司法要起主导作用

“葡萄酒行业的傍名牌现象折射出了山寨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渗透。”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敏对记者说,傍名牌是种搭他人便车、成本超低、将风险降至最小的投机取巧行为,应通过商标立法修改,调整山寨产品的外延,监管惩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傍名牌在我国已有二十多年历史,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商家通过搭便车以节约大量的广告和销售费用,分享其赋予商标或商号的商业信誉及其开拓的市场份额谋取暴利。”浙江大学法学院李永明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傍名牌现象突出表现在了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权利冲突上,商标的商号化使用及商号的商标化使用都是傍名牌的表现形式,这样的冲突大多会对在先商标权人或商号权人造成损害,使得拥有在先权利的企业面临经营成果被他人分享的风险,造成一方的不当得利,影响企业良性竞争及市场健康秩序,同时也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损害其正当利益。

在李有明看来,要消除傍名牌现象,立法机关应当建立一种可以涵盖和阻止善意混淆情形的法律机制,只要是商标中的文字与商号相同或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就应当不予注册或登记,已经注册或登记的在先权利人可请求应予撤销,其中给予在先权利人对善意的在后权利人保留若干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以维护权利效力的稳定,对恶意的在后权利人则无诉讼时效期限限制。

“退一步海阔天空。”浙江工商大学王志邦教授认为,中文词库的浩瀚万千使外国商品的中文译呼五花八门,一些讼争因双方各退一步,最后都得到了很好化解,如“丰田佳美“因为国产佳美注册在先,最后将自己的中文译名改名“凯美瑞“。还是丰田,有一款高档车因与广州一家汽修厂已注册的“凌志”商标重名,最后将这品牌改名为“雷克萨斯”。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杭州会议上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审理好商标侵权和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加大商标权保护力度;要依法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切实加强驰名商标保护;要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的商标权保护,依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案件。

“要依法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奚晓明指出,支持基层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改革和探索。要积极探索有利于确定赔偿的途径,适当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便利权利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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