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漂流品牌侵权案黄腾峡胜诉

时间:2012-03-05 10:59 深圳特区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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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清远黄腾峡生态旅游区起诉银盏谷旅游区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已经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黄腾峡生态旅游区依法享有“黄腾峡”、“黄龙峡”、“勇士漂”、“猛士漂”、“勇猛漂”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依法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在经营中使用黄腾峡所持有的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得到了法院支持,并判决要求被告赔偿黄腾峡生态旅游区一定金额的维权经济损失。据了解,这是发生在漂流行业的首例侵权官司,说明漂流行业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的发展也越来越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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