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与海峡真情的商标博弈

时间:2012-03-20 09:45 中国知识产权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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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关“海峡HAIXIA”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与“海峡真情ZHENQING”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之间的商标纠纷案再起波澜。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的行政裁定和司法裁定中接连败诉的福建莆田初日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初日公司),日前再次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

在行政裁定阶段落败的初日公司为争夺其第3623799号“海峡真情ZHENQING及图”商标在第2类颜料、漆、涂层(油漆)等商品上的确权,于2011年9月向北京一中院提起司法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商评委[2011]第8498号裁定。

据初日公司董事长翁建山透露,其基于的诉求依然与之前在商评委异议复审中的答辩一致,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图形的构图、读音呼叫、文字含义以及设计构思上都明显有别,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或误认。翁建山称,在闽台特定地理和人文环境下,被异议商标中的“海峡”是“台湾海峡”的简称,作为地域名称相当于地名,具有公共性特点及含义,且属于法律允许的正当使用,不应成为商评委认定两者商标构成近似的理由和依据。商评委于2011年11月30日此案开庭的一审中则坚持[2011]第8498号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请求法院予以维持作为应诉理由。

北京一中院在综合控辩双方的庭审陈词后,维持了商评委[2011]第8498号的异议复审裁定并驳回了初日公司的上诉。对此,翁建山及初日公司不服,北京一中院的一审判决并,今年年初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争取“海峡真情ZHENQING”商标在第2类涂料商品上的最终注册,我们不会放弃。”翁建山在3月1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初日公司已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相关诉讼材料,至于案件受理的时间,目前还不得而知。有关此案的最新进展,中国驰名商标网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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