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如一夜春风来,驰名商标遍地开。在这种现象的背后,蕴藏着什么样的玄机呢?近日,通州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拥有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8家企业进行了调查。在收集相关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地级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后,通州工商局及时发函进行了核实,对方答复这些“驰名商标”均系伪造。
□两大途径
据了解,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两大途径:一是工商行政认定,二是司法认定。行政认定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两种。司法认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作出的认定。
在司法认定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法〔2009〕1号)的规定,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民事纠纷案件,需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经批准的中级人民法院不得受理此类案件。
□其中玄机
市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向记者道出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玄机:工商行政认定程序比较复杂,周期比较长,一些企业本身也不符合条件,就不愿意走这条途径,而通过司法认定取得驰名商标要容易得多。因而近年来,不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院为经济发达地区企业提供驰名商标认证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出具的认定判决书的大部分内容为:某偏远地区的一个神秘人士(通常以个体户、农民或无业人士的面目出现),注册了以经济发达地区某家企业为核心词的域名,如www.星X文具.net、www.力X体育用品.com等。此后,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便委托该偏远地区的某家律师事务所将该神秘人士上诉至该地区法院。法院经过一番调查,通常在神秘人士缺席的情况下下达判决书,认定神秘人士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所有权,并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
为何偏远地区的农民和无业人员等神秘人士总是与远在千里之外的发达地区企业过不去呢?有专业人士指出:这些“侵权者”只不过是一些托儿而已,类似的官司几乎全由中间人一手策划,而选择在经济落后的偏远地区打官司,主要是由于钻空子更容易,而当地司法部门以此牟利也为虚假诉讼的出现提供了温床。
□谨慎选择
据了解,国内长期活动着一批律政、广告机构或个人,他们打着代理企业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幌子,利用与某些法院熟识,主动造访企业鼓动出钱全权委托代理驰名商标认定事宜,那些苦于无法提高企业知名度和扩大产品销路的中小企业主一旦知道这样一个投资省、见效快的捷径,很难不会心动。
市工商局提示广大市场主体,选择驰名商标认定途径时要特别慎重,不要急于成名。若要选择司法认定途径,必须考虑其是否具有管辖权,若无管辖权,不应盲目上一些非法机构和别有用心人的当,避免因盲目追求知名度而造成财名两空,避免因虚假宣传而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避免因误导消费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通州工商部门正在立案查处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