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闻名的台湾嘉义县美食、番路乡菜公店土窑鸡、瓮缸鸡,爆发商标权纷争。拥有“菜公店”商标权的老店菜公店土窑鸡负责人赖张秀琴,向嘉义地检署控告“菜公店瓮缸鸡”负责人陈伯恭擅自使用她的商标当招牌,还以此商标在中华电信市话登录,制作网页,让消费者误认混淆,侵犯商标权。26日检方将陈伯恭依违反商标法起诉。
土窑鸡作法是将窑土加热,再把调理封装好的土鸡埋入窑土闷上;瓮缸鸡做法是将土鸡放入水缸,用龙眼木烤,作法不同,店名都是菜公店;告诉人赖张秀琴兼卖瓮仔鸡。
起诉说,49岁的陈伯恭是番路乡下坑村菜公店瓮缸鸡负责人,明知注册商标“菜公店”是赖张秀琴向智慧财产局注册,就小吃店服务有商标权,现仍在专用期间,未经同意或授权,从2004年起为牟利,擅自以“菜公店瓮缸鸡”当店名招牌营业,印制名片散发。
2009年4月2日以其中华电信市话号码,登录为“1288业务名片型电话,行业别小吃店,致消费者拨打查询,即报给陈的店,并接受“欧吉尚安购有限公司”访问,制作网页,消费者混淆,赖张秀琴去年(2011年)3月以存证信函制止,陈伯恭置之不理。
被菜公店瓮仔鸡指控违反商标法的陈姓业者说,菜公店是当地的地名,且招牌和网络也没有使用过“菜公店”。
赖张秀琴家人说,“我们经营30余年打拼建立商誉当然要维护”,早年店名就叫“菜公店”,商标法实施立即注册,发现有业者使用当招牌,又在网络使用误导消费者,多次制止不听才提告。
陈伯恭喊冤,“菜公店”是早年沿用至今的地名,公路上还有菜公店的指示牌,早期也以菜公店当店名,他并未设网站,那是顾客网络上提到,电视节目主持人问店家地址,他单纯提到“这里是菜公店”,没有故意冒用,只在周休假日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