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黑鸭”诉“汉味周黑鸭”商标案

时间:2012-04-24 09:36 武汉晨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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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驰商标网讯)4月26日是第1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湖北高院昨天公布了2011年湖北法院审理的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侵害“周黑鸭”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其中。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周黑鸭)成立于2006年,湖北汉味周黑鸭饮食文化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味周黑鸭)成立于2009年。汉味周黑鸭委托他人加工、销售卤制品。

去年,周黑鸭公司状告汉味周黑鸭公司,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权,请求法院判令汉味周黑鸭停止侵权,并赔偿200万元。同年11月,江岸法院一审判决汉味周黑鸭商标侵权,并赔偿损失30万元。汉味周黑鸭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昨天,市中院认为,汉味周黑鸭在其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商品包装袋、购物袋上使用“周黑鸭系列”、“武味周黑鸭”文字标识及“武味周黑鸭及图”组合标识,另外,在其机打发票上使用了“武味周黑鸭”文字标识。汉味周黑鸭的这些标识均含有“周黑鸭”三个字,且使用形态上三个字并联一起。该三个字与周黑鸭公司组合商标中的“周黑鸭”三字在文字、读音、含义上完全相同。

在“周黑鸭”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在“周黑鸭”文字前缀以“武味”、“汉味”二字,显然不能将其与“周黑鸭”标识区分开来,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上述行为侵犯“周黑鸭”商标权。

(编辑:editer)

市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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