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万象城回应“商标门”

时间:2012-05-02 09:50 合肥在线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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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中驰商标网讯) 一城之内出现了两家“万象城”。日前,华润置地(合肥)有限公司将一纸诉状递交至高新区法院,状告松芝·万象城项目涉嫌商标侵.....

(中驰商标网讯) 一城之内出现了两家“万象城”。日前,华润置地(合肥)有限公司将一纸诉状递交至高新区法院,状告松芝·万象城项目涉嫌商标侵权。昨日下午,松芝·万象城项目开发商及运营管理商联合召开了媒体见面会,首度公开回应“商标门”事件。

松芝·万象城法律顾问陈军律师公开发布对外声明称:松芝万象城拥有合法注册的商标,该标识是委托相关专业设计机构进行设计,系图文标识,与华润公司的注册商标并非构成法律意义的近似。在松芝万象城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松芝方将其使用在自身项目宣传推广上,是为合法使用。同时,开发商义福房地产(合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宣传推广时均使用 “松芝万象城”,从未单独使用过“萬象城”标识,故不存在任何商标侵权行为。

陈军律师在会上提出,是否存在商标侵权,其核心的判断基点为:非商标权利人的使用行为是否让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而一个品牌商户在决定是否进驻一个购物中心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无非是主要三点,其一地段,其二主题定位,其三价格以及开发商。在实际决定进驻时,品牌商户均会施以较高注意力,进行严格考察和市场调研。同时,双方签约时合同中会明确注明项目及其开发商,对于品牌商户,其会非常清楚所要进驻的项目及其开发商,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从知名度来看,松芝万象城项目是于2005年开始投资建设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迄今已有七年时间,七年中,松芝万象城项目无论是立项、规划、建设等均获政府部门批准。”陈军律师代表松芝万象城官方表态:松芝万象城所用于商业用途的标识并未侵犯华润万象城的商标利益。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应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定,双方的侵权案件将择日开庭审理。

(编辑:ed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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