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称广药无权推红罐王老吉

时间:2012-05-29 08: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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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多宝上诉引来广药回击,王老吉之争白热化。

昨日,广药集团举行媒体说明会,就前日加多宝发出的上诉声明公开作出回应。依照广药集团的说法,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判决是一审终局裁决,在法院未撤销裁决之前,加多宝即便上诉,原一审终局裁决依旧有效,广药集团推出红罐王老吉凉茶的计划不会受加多宝上诉的影响。

此外,广药方面还正式授权旗下的王老吉大健康使用王老吉商标,并公布了拟向加多宝追讨的巨额“预估索赔金额”———75亿元。

而加多宝方面则与之针锋相对,其昨日正式启动“加多宝正宗凉茶新装亮相仪式”,王老吉凉茶传人王健仪以加多宝集团名誉董事长身份亮相,并再度强调祖传秘方已传授给加多宝。

此外,加多宝方面表示,“加多宝集团拥有红色罐装罐体包装外观的专利,广药集团不可以销售红色罐装外观的王老吉,只能使用其他颜色。”

广药将以75亿为标的发起索赔

在加多宝27日发出上诉声明后,广药集团终于给出了自红绿纠纷开始以来,最为明确的索赔要求。

“自2010年5月2日,所有由鸿道集团生产的罐装王老吉和瓶装王老吉都属于违法的,按照中国相关法律,王老吉商标所有人有权利追诉鸿道集团所有的非法所得,我们通过相关市场调研以及供应商提供数据,测算出鸿道集团违法销售所获取的利润应该在75亿以上,最终还是要以法律的裁决来认定。”广药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倪依东表示。

在王老吉商标案尚在仲裁时,广药集团即提出过至少损失3亿元商标使用费之说。在仲裁结果出来后,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追诉的费用已经不是之前提到的商标使用费。

依照倪依东的说法,广药集团在本月11日收到仲裁结果后,就于当天向鸿道发出了公函,要求对方协商解决历史问题,但对方一直在协商期内未有回复。上周广药集团已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准备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他称,广药集团拟以75亿元为标的向鸿道集团(加多宝)发起索赔。

广药称仲裁裁决效力不受上诉影响

广药集团提出上述索赔计划,显然没有顾忌加多宝27日发出的声明。

依照加多宝27日声明的说法,按照《仲裁法》第64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时,人民法院应中止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撤销裁决申请,因此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不得申请执行裁决。

但广药集团昨日却并不认同这一说法,并直指“对方是在混淆视听来误导广大经销商、消费者和媒体。”作为王老吉商标仲裁案广药一方的代理律师,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昨日到场就此做了解释。其表示,根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方式,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不同于法院诉讼中的一审判决,而是类似于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属于终审判决。对于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上诉,上诉期间一审判决属于未生效。但对于二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影响二审判决的效力,也不停止二审判决的执行。对于仲裁裁决,仲裁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即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在程序上确有违法之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但仲裁裁决在未被撤销之前,属于生效的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应该执行该裁决。“如果法院没有做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则仲裁裁决的效力不受影响。”张宏表示。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该裁定为终局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不过,即便只有2个月的时间,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难能可贵的清货时间,对鸿道集团而言也颇为珍贵。因为,目前来自多个渠道的消息称,由于加多宝在今年年初全力铺货,目前积压在经销商手中、印有王老吉字样的红罐王老吉货值高达40亿-50亿元,这些货预计要到9月份才能销售完毕。“加多宝上诉是缓兵之计,意在稳定其经销商,进而为加多宝凉茶承接原红罐市场铺路”。

广药并不愿意看到上述情况发生。昨日,广药集团市场策划部部长陈志钊强调,广药将力挺红罐王老吉,使之与绿盒王老吉互补,进而快速承接现有王老吉的市场份额。

授权大健康或为新红罐不再“分家”

昨日,广药还正式公告称,集团已于上周五正式授权王老吉大健康经营红罐和红瓶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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