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添变苹果、深圳唯冠IPAD商标纠纷案

时间:2012-06-27 10:00 和讯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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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关于IPAD的纠纷未定,半路又杀出一个富邦,这使得苹果与深圳唯冠之间的纠纷显得更为复杂。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于国富对记者分析称,富邦与唯冠的官司是商业活动中出现的系列案,“商人是逐利的”,这几家之间的关系“已经不能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对于三家可能出现的变化,于国富认为,“一切皆有可能。”

半路杀出“程咬金”

富邦公司的出现让苹果与唯冠的关系又复杂了。

“如果深圳唯冠破产清算,那么其所涉及的财产案件将会终止。”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于国富6月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

当天下午,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公司(简称富邦公司)针对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不过对于审判结果,当庭并未宣判。

庭审中,富邦公司认为,深圳唯冠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包括IPAD商标在内的资产可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具备清偿能力,且该商标已经抵押给银行,也没有提供该商标或者其他资产的评估报告。因此申请广东省高院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深圳中院受理深圳唯冠破产申请。

而深圳唯冠则认为,该公司还具有固定资产以及IPAD商标等无形资产可以清偿债务,不同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请求广东高院驳回上诉,维持深圳中院的一审裁定。

广东高院在其官方微博中称,“合议庭会依法认真审查有关证据材料,审理进程和结果会依法对社会公开。”同时以一位广东高院负责人的语言在微博中表示,“唯冠公司是否应当进入破产程序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中关于申请破产清算的有关规定,以及双方在法庭上的举证是否足以证明唯冠公司符合上述法定破产情形来审理。”

资料显示,富邦公司与深圳唯冠的债权纠纷始自唯冠在台湾的供应商友达广电,友达将其应收账款卖给了富邦公司。早在2010年11月,深圳中院曾判决深圳唯冠向富邦保险支付867.97万美元。2011年5月,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但1个月过去,深圳唯冠既未向法院申报可执行财产,也未执行判决内容。

今年3月初,就在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一事诉诸广东高院终审时,富邦公司针对深圳唯冠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不过随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圳唯冠名下无形资产之一的IPAD商标未作评估,商标价值尚未确定,不能认定深圳唯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对富邦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4月10日富邦公司就这一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一切皆有可能”

富邦公司与深圳唯冠之间的官司不得不让人们联系到此前苹果与唯冠的IPAD商标案件。

今年2月29日,苹果与深圳唯冠之间关于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在广东高院进行了终审。不过经过长达近6个小时的审理,进入调解阶段,双方律师均表示需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同意调解,法庭审判长最后表示,该案将择日宣判,不过直至现在依然没有结果。

6月18日,《信息时报》报道称,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延迟宣判苹果与唯冠的iPad商标权之争,前提是给予双方更多的和解协议时间。

不过对此消息,广东高院6月20日下午在其新浪官方微博中予以否认。“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广东高院宣布将推迟IPAD商标权属案纠纷的裁决",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报道与事实不符。广东高院从未对外宣布上述消息,该案也不存在推迟裁决的问题。”

对于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在广东高院的终审未宣判,于国富3月初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这很正常,目前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案都不会当时宣判。他称,根据法律规定,如无特殊情况,三个月内会有结果。

不过屈指算来,时间已经超过三个月,对于目前这一情况,6月20日,于国富再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法院无法及时审判,按规定可以申请延期,具体延期时间可以由本院或是上一级法院定。其中具体可以有两次延期,第一次由本院定,第二次由上一级法院定。

此前各方普遍观点认为,苹果与深圳唯冠最终可能以和解收场。于国富当时进一步表示,和解还需要双方的“智慧”,即圳唯冠别期望对苹果要价太高,否则可能真的逼退苹果iPad退出中国市场。同时苹果,最值钱的是那个缺口的苹果商标,而不是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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