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白酒 当“老德州”商标遭遇“老德洲”(2)

时间:2012-07-05 09:50 法制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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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提出的司法建议中提出,“傍名牌”行为已成为一种经济毒瘤,其本质是侵犯了产品的商标权,严重危害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企业、消费者的权益,必须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同时提醒遭遇“傍名牌”的企业,一旦发现自己的品牌被晋恶意注册,应尽快聘请律师或有关代理机构向国家有关机构和单位提出撤销请求,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ed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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