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传锴:我个人感觉,可能是苹果被消费者宠坏了,我在很早之前就看到过一些消费者让我很不理解的行为,包括顶着刺骨的寒风去门店排队,就为了买这样一部手机。我个人认为,可能是消费者过高的热情,把商家、生产商以及销售商抬到了一个他们不应当有的位置。
说到退换货,按照我们目前的移动电话产品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手机的"三包"规定,16条和17条都有相应的规定,如果因为生产商不能及时提供零件造成维修延误,超过60日的,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的机器。如果因为维修者自身原因致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那么由修理者,或者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机器。法律条款写得很清楚,销售者有明显的法定义务,来主动进行更换。
包华:我认为捷通在这件事情上负有严重的过错,光解释原因是无法得到消费者原谅的。消费者还不知道她的权益该如何保障,现在也无法判断售后人员的诚意。另外,消费者的被动还是源于对于苹果公司产品的追捧,这点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
(编辑:edi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