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时尚莱迪一名商户及莱迪管理方最先走上被告席,昨天是环北市场,今天轮到淘淘巷。由于涉及商户众多,接下来数周内,还会不断有庭审安排,南京市中院的知识产权庭几乎要成为“LV专场”。
■延伸阅读
南京一女店主卖假LV 被判缓刑、罚款8万
南京市中院知产庭庭长姚兵兵告诉记者,国际名牌来宁维权并非新鲜事,此前几年,包括GUCCI在内的许多国际一线品牌都曾在南京打过商标权官司。不过,LV在南京维权还是第一次。国内名牌提起类似诉讼的更是不胜枚举。据姚兵兵介绍,这些公司的商标维权一般有两个方向:案值小的走民事索赔路径,案值大的向司法部门投诉,走刑事究罪路径。比如,2011年5月,南京警方接到举报,从珠江路一店铺查获大量假冒LV等奢侈品品牌手提包,因销售金额高达20万元,女店主被追究刑责,判缓刑,罚8万。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罪条件分为主观、客观两方面。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不知情则不构罪。客观方面需达到一定金额。按照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5年北京起诉“秀水街” LV公司获赔2万
早在2005年,LV公司就曾为同样事由,向北京市二中院起诉当地著名的时尚购物广场“秀水街”。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商户潘某。北京二中院的判决书显示,LV公司接连两次以公证形式向潘某购买带有LV商标的女包。北京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潘某和“秀水街”构成共同侵权,但LV公司索赔50万金额过高,根据案情,酌情判决两被告各赔1万元。
(编辑:edi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