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烟台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2007年度推进计划》。按照《计划》,烟台海参、烟台大樱桃、五龙鹅、海阳白黄瓜、长岛海带等一批烟台市著名原产地产品将推进证明商标申报保护。 记者获悉,今年烟台市将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烟台海参、烟台鲍鱼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成功后,烟台地区以外出品的海参、鲍鱼将无法盗用“烟台”旗号。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其质量、声誉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该标志有利于保护民族精品和文化遗产,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国际竞争力等。烟台市的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烟台大樱桃也于去年9月正式申报,现已通过公示。 如今大江南北打着烟台海参、鲍鱼旗号的经销商和酒店比比皆是,其中“李鬼”颇多,如果不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打假维权将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