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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加强中欧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合作

时间:2010-03-22 21:21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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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30日在南京举行第十二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温家宝表示,中方愿与欧方不断完善对话机制,鼓励和支持相互投资,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以及中小企业领域的合作。

  双方就中欧关系及重大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一致同意,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温家宝强调,中欧要彻底摒弃歧视、对抗和遏制,倡导平等、对话与合作,增强战略互信,永远做朋友,不做对手;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霸权主义,推动世界多极化,支持多边主义;要把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道路;要加强文明对话,尊重彼此的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秉持开放包容的精神,在交流借鉴中实现创新和进步;要致力于解决国际关系中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促进世界和谐与可持续发展。这些应该成为中欧关系的战略方向。

  温家宝表示,中方愿与欧方不断完善对话机制,创新合作手段,丰富合作内容,增加合作亮点,为中欧关系注入新的活力。通过中欧领导人会晤机制,引领中欧关系发展方向。加快中欧伙伴合作协定谈判,为中欧全方位合作制定法律框架。鼓励和支持相互投资,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以及中小企业领域的合作。妥善处理贸易摩擦,不搞贸易保护主义。拓展在节能减排、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及开发利用清洁煤和煤层气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会晤后,中欧领导人共同见证签署了《中欧科技合作协定》以及在节能减排、贸易和投资、环境治理等领域合作文件,并会见了记者。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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