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精神,浙江调查总队专门召开总队长办公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新《统计法》进行了专题研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新《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落实到位。
一是总队领导带头学。新《统计法》刚颁布,浙江总队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统计局通知精神,认真学习了新《统计法》。在随后召开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再次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新《统计法》,并畅谈学习体会。
二是编印学习资料。结合浙江调查队系统学习宣传新《统计法》的特定对象,编印了“新《统计法》学习材料”20000册,分发全省各调查队统计调查人员和辅助调查员以及有关调查对象。据基层普遍反映,编印的“新《统计法》学习材料”,内容简练,针对性强,宣传效果好。
三是制作多种《统计法》宣传品。总队投入较大经费,制作了一批既有纪念意义、又有实用价值、还能达到宣传目的的新《统计法》宣传品,发放到全省调查队系统及有关调查对象,得到了普遍欢迎,宣传效果明显。
四是举办《统计法》知识讲座。12月8日,局队联合举办“浙江新《统计法》知识讲座”,邀请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刘恒副司长授课,局队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聆听讲座。
五是组织开展新《统计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广大统计调查人员学习和宣传《统计法》,同时也为了对各地学习新《统计法》的成效进行一次检验,总队在全省调查队系统组织开展新《统计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竞赛活动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根据回收的竞赛卡统计,包括各级统计机构统计调查人员及辅助调查员、乡镇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等近1400人参加竞赛,60人分获竞赛设立的一、二、三等奖,在全省范围内再次掀起了一个学习宣传新《统计法》的高潮。
六是全面部署安排12月份新《统计法》宣传月活动。浙江总队下发了“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调查队根据总队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并采取与统计局联合形式,通过电视、电台宣传,制作悬挂横幅标语、黑板报专栏、上街发放宣传资料、走访调查户等方式,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工作。
七是利用专业年报会议学习宣传统计法。各专业处室根据本专业特点,利用年报会议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法学习和宣传活动。
八是召开学习新《统计法》经验交流暨《统计法》知识竞赛表彰会议。12月8日,总队召开学习新《统计法》经验交流暨《统计法》知识竞赛表彰会,总队班子全体领导到会,总队长梁普明、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刘恒副司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副总队长洪玉通报了新《统计法》知识有奖竞赛获奖者名单,四位获奖代表发言介绍了学习新《统计法》的心得体会。
九是同步转播新《统计法》学习报告会网络视频,组织全系统人员收看。12月14日,总队下发通知,要求全省调查队系统及时组织收看国家统计局组织召开的新《统计法》学习报告会。为保证收看质量,实施分类收看办法,总队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省统计局设立的分会场收看,总队机关其余人员通过总队自身同步转播的网络视频收看,各地调查队可视各地统计局专用视频服务器转播情况,选择组织收看或通过国家统计局网上视频直播收看。并要求转播期间暂停可能大量占用网络带宽的业务数据传输,减少浏览其他无关网站,相关部门全程监控各联网计算机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