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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米老鼠” 多留知识产权“心眼”

时间:2010-03-22 21:27 新民晚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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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士尼不仅是一个大型商业旅游项目,也是一个知识产权贸易项目。日前召开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家咨询会上,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提醒:迎接“米老鼠”落沪时应多留知识产权“心眼”。

  “无论是以授权许可为主的东京模式,还是法国、香港的合资合营模式,都绕不开知识产权问题”,张平介绍,一般人认为迪士尼的“米老鼠”等卡通形象的版权都有一定保护期,过了期限后即进入公有领域,但其实还涉及商标、外观专利以及原型作品的衍生等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迪士尼公司已将其大多数的经典卡通形象注册了商标,基本上45大类都注册了”,张平告诉记者,商标注册是可以无限次续展,所以一旦使用这些卡通形象就可能导致侵犯其商标权,此外,经过重新开发演绎的新作品,从其发表日起又重新享有50年的保护期。“所以那些看似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或形象,迪士尼可能已经通过商标进行保护或重新演绎后获得了新的保护期,我们的一些企业在借迪士尼‘东风’时一不小心就容易侵权。”

  此外,张平指出,上海迪士尼项目在进一步谈判过程中,也应打出自己的“知识产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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