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一行到市知识产权局,就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列入2010年地方立法计划进行调研。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彭民安、副局长曾瑛及协调处全体人员参加调研会。
长沙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长沙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作用非常明显,彰显社会效果,对推动长沙两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同时,该制度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在政府决策、专家建议、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更好的完善和补充。
据悉,2009年7月,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就建立长沙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进行了软课题立项,并会同湖南师大法学院,在充分吸收江苏、河南、贵州、武汉、济南等十余个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半年多的问卷调查、文献分析、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形成了《长沙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办法(征求意见稿)》。(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