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于18日正式向公众发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条法司司长尹新天接受了本网记者的独家专访。在采访中,尹新天表示,《专利法》及《实施细则》在本次的修改中有一大亮点,即引入了对遗传资源的保护,并认为“在全世界专利立法领域,可以说中国是走在前面的。”
本次《实施细则》的修改借鉴吸收了国际先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成果,完成了与国际接轨。并且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保护遗传资源等方面做了有益尝试。
尹新天表示,《专利法》本次的修改引入了对遗传资源的保护,《实施细则》中对遗传资源的定义和具体操作程序做了进一步规定。
他认为,《专利法》新增涉及遗传资源的条款不仅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中的规定保持一致而且很有中国特色,旨在建立了一个在中国专利制度下切实可行的机制。
他介绍说,从国际上来看,发达国家很少有这方面的规定。而在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有的法律里提到了专利资源的保护,但是在具体专利制度的实施层面,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专利的审批的过程中。而我国的专利法对这项条款规定的非常具体,在《实施细则》里进一步对《专利法》中的原则规定进行了详细的定义,对具体的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表达。
“据我了解,这在各国的专利制度里属于第一个。”他评价道:“在全世界专利立法领域,可以说中国是走在前面的。”(记者杨成 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