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请求房管局依法催缴维修基金
从6月5日提出申请到9月底,将近4个 月的时间过去了,破损的楼顶一直没有得到维修。业主们不但承受着房屋破损带来的生活不便,又承受着心理压力和不安,业主们担心,一旦开了不缴维修基金不受 追究的先例,让违法违规者占了便宜,会起到负面示范导向作用,以后住宅维护修缮费用将无法分摊,房屋维修工程将无法 进行。这样下去,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激化干群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业主们请求房管局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管理、监督好维修基金的收缴和使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到自己的责任。并对下列问题给业主和公众一个答复:
1、1-4-502的房产证取得时间?
2、杜某当时为什么能不交维修基金就能拿到房产证?
3、未交维修基金已经取得房产证的,还有多少?都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背景?是什么职业?)
4、房管局采取过什么是否负有追缴维修基金的责任?对于未交户采取过什么样的措施?
5、对于富强西区及类似情况,房管局准备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