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员
|
登录
|
加入收藏
|
信息发布
品牌地理网旗下网站
中国驰名商标
购物网
驰名商标查询
中华老字号
十大品牌
品牌汇
招商加盟
卫浴洁具
>> 这里可以查阅自1987以来行政、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名单,查阅方便!
贷款频道 >>
中国驰名商标导航 >>
商品类别
快速查阅>>
商标
商品
类别
地区/城市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排行榜
申请认定
维权保护
理事会
商标学院
行业信息
品牌视频
品牌论坛
从怀柔富乐环岛向西奔慕乐环岛向西奔峪方向
山的淡粉色桃花、蜿乐环岛向西奔蜒依稀的长城
到慕田峪环岛再向乐环岛向西奔西北就到了响水湖景
接着是红色乐环岛向西奔的映山红,还有梨花
主页
>
资讯中心
>
知识产权
> 正文
我们来看看是一个驰名商标是怎么炼成的?
时间:2010-03-22 19:44 点击:次
我要评论
(
)
热门标签: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浦中民初字第1号 原告海南海富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海富制药),住所地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濂路3号。 法定代表人任晋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学强,海南经和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通市洁士塑料制品厂(下称第一被告),住所地江苏省如东县古坝镇街头村。 法定代表人陈其铭,该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徐小明,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洋浦长发利坚实业公司德明商店(下称第二被告),住所地洋浦开发区。 诉讼代表人冼飞,该商店负责人。 被告洋浦四季批发部(下称第三被告),住所地洋浦开发区。 诉讼代表人刘英汉,该批发部负责人。 被告洋浦西华商行(下称第四被告),住所地洋浦开发区。 诉讼代表人甘桂福,该商行负责人。 原告海南海富制药有限公司诉被告南通市洁士塑料制品厂、洋浦长发利坚实业公司、洋浦四季批发部、洋浦西华商行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纠纷一案,原告于2003年3月25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刘学强,第一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徐小明,第二被告的诉讼代表人冼飞,第三被告的诉讼代表人刘英汉,第四被告的诉讼代表人甘桂福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海南海富制药有限公司创建于1993年4月28日,现已发展成为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中型制药企业,“再林”是原告生产的阿莫西林干糖浆的商品名,也是原告的注册商标。经过十年的市场推广,已成为国内儿童口服抗生素中的优秀品牌。2003年“再林”商标被认定为海南省著名商标,“再林”多次荣获省、国家级科技、医药奖项,“再林”商标完全符合驰名商标的条件。 “再林”商标因其广泛的知名度,多次遭受侵权,在全国各地生产销售假冒“再林”的侵权行为日益增多。第一被告生产的保鲜膜使用“再林”牌商标,对相关公众造成混淆或误解,认为该企业或产品与原告有关,是同一市场主体,损害了“再林”注册商标的声誉和原告的合法权益,对原告造成经济损失。第二、第三、第四被告销售“再林”牌保鲜膜同样是侵权行为。故请求法院判令:1、依法确认“再林”牌商标为驰名商标。2、判令第一被告停止在其产品上使用“再林”商标,销毁带有“再林”商标的产品宣传资料和外包装,并赔偿人民币拾万元。3、判令第二、第三、第四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再林”牌保鲜膜。 第一被告没有答辩,但在法庭上答辩称:该单位是1996年就设立的厂家,考虑到“再林”商标有一定的影响力,故推出了这一品牌的保鲜膜成品,并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对使用“再林”二字作为保鲜膜商标的事实,其不予否认。因为保鲜膜与药品并非属于相同或相近似商品,“再林”不是驰名商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以该厂不构成对“再林”商标的侵权。在生产保鲜膜的过程中,该厂严把质量关,并获得用户的信赖。无论该厂是否侵权,均没有损害“再林”的声誉,相反还为其起到了宣传作用。同时该保鲜膜在海南市场销售不久,没有什么利润,原告申请赔偿10万元的要求并不合理。 第二、第三、第四被告均答辩称,是他人要求代销该保鲜膜,被告等人没有侵权故意,并不是很愿意销售该产品。 经审理查明,海富制药是1993年4月28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公司。1995年7月,海富制药被海南省工业厅、海南省统计局确认为海南工业50强企业。1997年海富制药又被海南省统计局、海南省工业厅认定为1996年度海南工业企业50强排序利税总额第25名、销售收入第37名。1999年被海南省统计局、海南省工业厅评为1998年度海南工业50强、利润总额第22名、销售收入第47名。2001年被海南省经贸厅、海南省统计局评为2000年海南工业50强。2001年2月,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海富制药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01年12月20日海南省科技厅认定海富制药为新技术企业。该企业还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为青霉素类)的药品GMP证书(有效期至2006年11月29日)和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含头孢菌素类)、散剂的药品GMP证书(有效期至2007年7月2日)。2003年3月26日,海口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证实,海富制药2000—2002年度在该局共缴纳企业所得税共计7715615.73元。海口市龙华区国家税务局证实,2000—2002年海富制药缴交增值税共计18384797.05元。 1993年7月10日卫生部药政局以卫药政发(93)第346号文同意海南省海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羟氨苄青霉素干糖浆商品名为“再林”。1993年11月30日,在中国新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专利产品博览会上,“再林”荣获金奖。1994年5月,“再林”被中国药学会、中国儿童发展中心评为全国儿童用药推荐产品。1994年“再林”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审后成为注册商标,有效期限为1994年12月14日至2004年2月13日。1998年4月8日,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证实,“再林”在1997年度位居全国同类品种销量第一位。2001年12月15日,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30种抗感染类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的通知,将“再林”列为单独定价的药品。2001年—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援外办公室的《援外医疗与合作交流药品目录》将“再林”列入其中。2002年6月,中国质量学会、中国名牌商品协会认定“再林”牌阿莫西林干糖浆被列为2002年(首届)中国市场消费商品质量信誉竞争力调查“同行业十佳”品牌。2002年海南省名牌商品认定委员会认定“再林”牌羟氨青霉素干糖浆为名牌产品,有效期从2002年2月至2005年2月。2002年7月20日,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证实,“再林”于1999年、2000年、2001年在海南省同类品种中的销售额和利润均居第1位。2003年2月22日,“再林”(阿莫西林)被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全国医药企业联合打假协作网重点保护品牌。2002年4月,湖南省娄底市在进行医药打假活动中,“再林”商标也是受保护的商标。2003 年3月12日和4月26日,海南省工商局认定“再林”为“海南省著名商标”。 从1993年开始,“再林”药品在海南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江苏省、浙江省、重庆市内的电视媒体进行了大量的广告宣传。2003年,为纪念“再林”上市10周年,中国集邮总公司还发行了“再林”邮票和信封。为了防伪,“再林”采用了三道防伪体系,即水印防伪、重离子超能防伪标识、兆信防伪标识。 第一被告是1996年成立的民营企业,生产有“洁士”牌、“再林”牌食品保鲜膜。其中“再林”牌保鲜膜的规格为30cm×20cm,包装为每箱60盒,每盒出厂价2元,零售价4元。 2003年3月23日上午,原告工作人员发现第二、第三、第四被告的店内有“再林”牌保鲜膜出售后,分别到三被告的店内各买了一盒“再林”牌保鲜膜,三被告分别给原告的工作人员开具了送货单。后原告遂以第一、二、三、四被告侵犯其商标权为由向本院起诉。 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有海富制药的工商营业执照、有关单位颁发的证书和证照、广告合同和宣传用品、“再林”防伪标志、“再林”牌保鲜膜包装盒,第一被告的营业执照、厂况简介和价格表等为证。这些证据均已当庭质证,各方均无异议,足以认定上述事实。 本院认为,驰名商标应为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如下因素: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的其他因素。 “再林”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长,从1993年至今;作了长时间的大范围的宣传工作,从1993年开始,就相继在海南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江苏省、浙江省、重庆市内的电视台进行了广告宣传;并且有受保护的记录。“再林”商标项下的药品有较好的声誉和知名度,曾被中国名牌商品协会认定为2002年(首届)中国市场消费商品质量信誉竞争力调查“同行业十佳”品牌。“再林”(羟氨苄青霉素干糖浆)曾在1997年度位居全国同类品种销量第一位。综合考虑这几个方面的因素,应当认定“再林”商标为驰名商标。原告关于认定“再林”为驰名商标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再林”是药品用的商标,由于第一被告使用“再林”商标生产保鲜膜时,“再林”商标并没有被认定为 驰名商标,故第一被告的行为并不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原告要求第一被告赔偿损失10万元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予以驳回。但“再林”一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则“再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便构成侵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认定“再林”商标为驰名商标。 二、驳回原告要求第一被告赔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第一被告停止使用“再林”商标;依法收缴、销毁“再林”保鲜膜的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第二、第三、第四被告不得销售第一被告生产的“再林”保鲜膜。 案件诉讼费351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宋家法 审 判 员 张家慧 审 判 员 汪 斌 二OO三年五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潘慧玲
相关新闻
2015年中国保险柜十大品牌揭榜
15-05-07
十大品牌康顿创新不停步,用心做好门
15-05-01
中国门业十大品牌新力:创新无止境 一心造好门
14-12-15
华鹤、梦天、新力等领衔2014中国门业十大品牌
14-12-05
访浙江先行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华
14-12-01
2014中国楼梯十大品牌评选结果近日揭晓
14-12-01
图文资讯
2013中国涂料十大
广东探索开展商
Google终于在德国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知识产权战
专利诉讼:新互
全国知识产权局
中法专利混合工
全文搜索
仅搜索标题
热点资讯
保险柜十大品牌揭榜
十大品牌康顿创新不停步,用心做好
中国门业十大品牌新力:创新无止境
华鹤、梦天、新力等领衔2014中国门业
访浙江先行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华
2014中国楼梯十大品牌评选结果近日揭
六大优势,成就银泰实木防盗艺术
浙江银泰三年蝉联中国防盗门十大品牌
迈宝赫:十大核心优势铸就健身器材十
品牌招商
广东探索开展商标
Google终于在德国获
最高人民法院:遏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专利诉讼:新互联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
行业动态
业主必须参加特地五一订货会的五大理
北京德昀律师事务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
北京德昀律师事务所简述关联企业关系
我国山寨拉菲数量是真品30倍 99%的人不
南昌伊特莱衣柜双节大放“价”
谋定后动,伊特莱衣柜引爆终端实战研
远东电缆承办电力行业电力电缆标准化
传播睡眠文化,慕思“全球睡眠文化之
新闻排行
烟台'三件宝'无人识 省名牌弃若敝屣名
最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名单公布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异
2011年中国农药化肥十大品牌排行榜
中国驰名商标网严正声明
2011年”中国管业十大品牌”隆重揭晓
宁波华龙电子 规范管理为企业成长保
工商总局日前公布被认定的599件驰名商
七匹狼被法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了15件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