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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活动中的商标使用行为亟待规范

时间:2010-03-22 19:50 产经网-中国工商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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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工商分局 王春兰]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发现不少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存在使用商标较为随意、不够规范等问题,商标侵权行为屡有发生。2006年我局查处对外贸易活动中的商标侵权案4件,2007年上升至10件。案件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因商品进出口受阻承担了较大数额的合同赔款,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也影响到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 一、对外贸易活动中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成因 (一)对外贸易活动中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从查处的对外贸易活动中的商标侵权案件来看,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外贸易活动中由于指定使用商标而发生侵权行为。2006年,我局查处了山东某板材公司侵犯熊猫文字图形商标案。案件当事人同东南亚某公司进行板材贸易,外商为使货物到达某国港口时便于识别提货,指定山东某板材公司在板材上标注熊猫文字图形商标,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经查,熊猫文字图形商标为浙江某公司在板材上的注册商标,当事人在使用合同指定的商标时忽视了该商标已被国内企业注册的事实,从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2.对外贸易活动中因商标使用许可而发生侵权行为。2007年8月,我局查处了连云港某紫菜公司商标侵权案。当事人出口的紫菜使用的是外商许可的某商标,并持有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查证,该外商使用的商标注册证并非其所有,而此商标在我国已被他人申请注册,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持有的使用许可合同无效。当事人因生产销售侵权商品而受到行政处罚。3. 进口过程中擅自使用他人商标而构成侵权行为。2006年,国内某沥青进口商进口了一批SK牌沥青,在国内销售时被韩国 SK公司某代理商举报。经调查,该批沥青为外国一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SK牌沥青在我国沥青市场上的市场份额达1/4,产品知名度较高。国内这家沥青进口商为提高自己进口的产品的知名度,扩大销量和抬高价格,便要求供货的外国企业在产品上标注SK商标。经查证,SK为韩国SK公司的注册商标,当事人的偷梁换柱行为构成商标侵权。4.对外贸易活动中擅自销售委托加工产品而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近年来,国外企业委托国内企业生产加工的经营模式非常普遍,委托加工中的商标一般由国外企业提供并许可使用。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2007年,我局查处一起国内某紫菜加工企业商标侵权案。该企业在委托加工过程中,擅自增加产量,除返回委托方订单产品外,将多生产的标注委托方商标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由于委托方的商标已在我国取得专用权,当事人的销售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二)对外贸易活动中商标侵权行为的成因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造成对外贸易活动中商标侵权行为频发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商标意识不强,使用商标过于随意。有的商标侵权行为人并无主观恶意,之所以违法是因为不熟悉、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知道侵权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部分案件当事人则怀有侥幸心理,被眼前的经济利益诱惑,认为“捡到篮子里都是菜”,急于把业务争取拿到手。有的仅凭一张订单就开始加工,根本没想过还要签订什么合同,或者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是条款相当简单,相应的责权利都没有规定清楚。有的则认为商标是客户提供的,自己只是代为加工一下,出现问题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二、规范对外贸易活动中商标使用行为的建议 (一)发挥优势,强化工商监管职能 工商部门是法定的商标监管机关,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这不仅是维护商标管理秩序的客观要求,也是履行我国入世后对知识产权加大保护力度的承诺。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履行商标监管职能,尤其要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完善商标印制规范,健全企业商标印制和使用制度,核实登记台账,对商标侵权行为努力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严厉打击。 (二)积极引导,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 1.加大商标普法教育工作的力度,提高企业自我约束的能力。工商机关要通过媒体宣传、组织培训、开展咨询等形式,对企业进行商标普法教育,切实增强企业的商标意识。2.加强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相关文书的审查确认,杜绝盲目使用现象。首先,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一定要建立对委托方主体资格、商标权合法性的审查机制。要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的通知》(〔199 5〕外经贸管发第340号文件)第十条的规定,对他人指定或者提供使用的商标,应当要求对方出具真实有效的商标专用权证明文件,或者许可使用该商标未超出许可使用范围的证明文件,并予以检查。其次,可以通过商标代理组织、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途径,对要使用在产品上的商标进行查询,进一步验证商标的权利状态。再次,建立加工产品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对使用的注册商标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加工台账制度和备案存查制度。最后,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接单时,一定要注意完善合同的订立,制定保护商标权条款及商标侵权时的责任条款,只有这样才能在发生商标侵权纠纷时做到权责清晰。(责任编辑 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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