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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高档商品标准公布 手表超过万元就征税

时间:2010-03-22 20:02 北京晨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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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新政让钟表商们急得四处打听,达到什么标准算是应该交纳消费税的“高档”商品,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定价和厂家的经销策略。 前天晚些时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终于公布了此次消费税调整的细则,细则的附件部分详细解释了消费品要“奢侈”到什么程度才应被划入征税范围。 比起此前公布的内容,细则提出的标准超过了大多数人所想象的“奢侈品”的范围。 只要单价在10000元以上的手表都被划入应征税的“高档手表”类别。财政部在之前发出的通知中曾经形容过这些天价手表,认为它们动不动就镶嵌钻石、金光闪闪,价格在万元至上百万元不等,早已超出计时功能。而最后的结果是,国家对天价手表的征税的范围比人们普遍猜测的更宽,只要在万元以上,不管什么类型都应被征税。 细则也对高尔夫球和球具做了仔细地区分,这个类别中除了球和球杆,还包括同样价值不菲的球包;球杆也被细分为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游艇方面,船体材质不管是玻璃钢、钢甚至是塑料都划入征税范围。 此外,为鼓励环保消费,细则对应征税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也做出严格规定。一次性筷子不管是否经过打磨,只要以木材为原料就属于征税范围,而实木地板的类别中还包括了木材为原料的实木复合地板和实木装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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