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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阳光 拱手让出E0商标

时间:2010-03-22 20:05 法制晚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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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是为维护地板行业整体利益 共同摆脱诚信危机———   本报讯 “今后,任何地板企业都可以免费使用E0商标。”今日上午,注册了E0商标的莱茵阳光地板表示。   据了解,莱茵阳光地板注册E0商标后,曾引起地板行业极度震惊。该品牌成曾经还“禁止”其他地板企业使用该商标,并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打假维权”。   今天上午,莱茵阳光地板新闻发言人杨志明表示,如今将商标捐献了出来,纯粹是为了维护地板行业的整体利益,并促进地板行业共同摆脱欧典事件带来的诚信危机。   上午,国家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吕斌表示,“E0商标”不等于E0标准,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地板时,需要查看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名词解释   E0地板   根据行业惯例,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被划分成E2、E1、E0三个级别。   由于E0是目前国际上对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最高要求,因此“E0地板”几乎就是“无醛地板”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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