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表示,为扶持和保护国内产业、防范国际市场萎缩导致的贸易转移,许多国家出台了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措施。这些贸易保护措施主要分为两大类:滥用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主要是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使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如有的国家提高进口关税,采取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措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还有的国家在刺激本国经济方案中提出了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条款。
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已冲击实体经济,影响日益加深。由于各国内部需求疲软,国际市场萎缩,各国企业都面临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
3月26日,WTO出台的第二份《金融和经济危机及与贸易有关的进展报告》列举了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各成员采取的211项措施,涉及G20成员中的18个。
报告对目前各国应对经济衰退的临时性措施,最终演变成保护本国落后产业的贸易保护主义表示了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