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刀酒的上述广告语是否违反《广告法》及《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她表示因为法律法规条款不够明确,自己无能力进行界定。她建议记者到工商总局广告司寻求帮助,如果可以界定有违法违规行为,总局方面可以下督办函查处。
调查采访告一段落,记者最深切的体会莫过于小刀酒的广告诉求已经潜移默化地融入到一些酒类消费者的思维里,广告主管部门在媒体关注之前竟然对此广告视若无睹,更令人质疑的是:为何属地工商执法人员对此事的理解与大同认知有着巨大的偏差?
小刀酒仍在卖,“求醉”依然在,监管法规怎样落实?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