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沃尔玛的10年商标风云(2)

时间:2012-04-19 10:16 企业观察家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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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唯一获得突破的是1999年申请注册的第32类商标中的无酒精饮料类获得批准。“美国沃尔玛不能申请饮料和酒类,我们完全有理由提出异议,但是并没有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按照刘存东的说法,河南沃尔玛似乎放了美国沃尔玛一马。

《商标法》还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的可以在5年之内提出争议。2003年,美国沃尔玛开始向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此后双方开始了持续近十年的“战争”。在此过程中,美国沃尔玛一直做得“循规蹈矩”,双方一直没有“面对面”的机会,都是在隔空出招。

一份落款为2003年2月17日的《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显示,美国沃尔玛曾向河南沃尔玛派出商业调查员。“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也是在‘争议申请书’中看到的,后来向有关人员了解,才知道美国沃尔玛曾派员以谈业务的方式套取资料。”

但是,美国沃尔玛的争议裁定申请一直多年未获结果。业内人士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商评委的工作量非常大,等待处理时间一般都比较漫长。

在这段时间里,美国沃尔玛备受煎熬。熟知内情的人士透露,美国沃尔玛早在2005年就有意投资河南,建设大型超市,但是由于河南沃尔玛商号注册在先,一直未能顺利注册。

但这段时间,美国沃尔玛并没有闲着。一方面是通过向河南省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给河南沃尔玛施压另一方面则依托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的身份便利,寻找机会向更高层反映情况。

据刘存东透露,2007年的某次中美知识产权对话会议上,美方直接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反映了河南沃尔玛傍名牌问题。当年10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河南沃尔玛”的大名赫然就在大名单里。

这次声势浩大的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对河南沃尔玛影响颇大,一度面临倒闭危险,并对此后公司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当时下发的文件认为,河南沃尔玛不仅侵犯美国沃尔玛的知识产权,而且销往全国各地的部分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07年11月20日,河南沃尔玛曾对各地损失情况进行了专门统计,显示“目前市场查封涉及10个省27个市县80多个经销网点,查封我公司货物月12000余件,因市场查封影响正常销售造成我公司10月份至今销售收入锐减2130余万元,造成我公司沃尔玛饮料产品大量库存积压达40余万件。”

据刘存东介绍,2006年,河南沃尔玛一年产值4.3亿元,2007年被查处后,一直到2008年6月不能正常销售,公司损失至少2亿元。公司业绩直到2010年才得以恢复到出事前的水平。“我们最困难的时候,一半的工人都流失了。”

无奈之下,河南沃尔玛开始妥协,更改商号,启用“中沃”商标,淡化“沃尔玛饮料”商标。2008年1月28日,河南沃尔玛饮料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为河南中沃饮料有限公司,并最终于2011年5月31日,又变更为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

变更商号,启用新商标后的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斥资数百万元请来佟大为代言,公司业绩也蒸蒸日上。

但久拖未决的、由美国沃尔玛于2003年提交的“争议裁定申请”在2011年6月13日意外有了结果。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作出裁定,支持美国沃尔玛的请求,撤销河南中沃公司拥有的“沃尔玛WOERMAA及图”商标。

随即,河南中沃公司不服裁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北京中院于2011年12月20日作出判决,撤销商评委作出的商标争议裁定。

河南中沃离胜利仅有一步之遥。一方面他们将于2012年4月将“沃尔玛”饮料申报为河南省著名商标另一方面,他们将向美国沃尔玛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编辑:ed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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