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些经历,五金店主们一致认为,一新公司是在恶意“钓鱼打假”。据悉,除了东莞、深圳,一新公司的打假行动还遍及北京、上海、山东、浙江、福建、广东等省份的大中城市。按照该公司的官方说法,其打假维权行动在这些地方“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笔者目前获取的多份法院判决结果显示,这类案件无一例外都是以五金店败诉告终。另一方面,被起诉的五金店主们则是苦不堪言,很多人最终只能选择“花钱消灾”。
赵丹律师将一新公司的打假行为归结为“批量起诉+快速调解=坐收渔利”。她分析说,从证据上来讲,这类知识产权集体诉讼,一般会对被告不利,“一比多”被侵权案在全国各地庭审中,被告均以败诉告终。国内的这类案件,基本上都已背离了“打假维权”的本意,而明显形成了以法律为武器牟利的产业链,因为这背后攫得的经济利益,远比从事正规生产销售产生的利润来得容易。
打假思路的转变
而按照一新公司的官方说法,打假行动则是“师出有名”。其官方网站首页上挂出的《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打假行动》一文指出,近年来一些不法商贩借着一新公司“一比多”商标的知名度,大量制售假冒“一比多”牌的砂轮产品,这些假冒砂轮普遍存在做工粗糙、质量低劣、切割效率低、安全系数差的特点,更为严重的是部分消费者在使用假冒砂轮过程中出现了砂轮爆裂伤人事件。“假冒砂轮的泛滥不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也严重破坏了我公司苦心经营多年的知名品牌和良好商誉。打假维权,迫在眉睫!”一新公司自2008年起聘请律师在中国大陆开展大规模打假维权行动。
该公司在东莞起诉案件的代理人张友军律师曾对媒体表示,一新公司曾在深圳暗访到一家制售“一比多”切割片的工厂,但去查处时工厂已搬空,公司怀疑有人泄密,因此一新的打假代理公司转变打假思路,将五金销售店作为打假主体。
张友军还表示,“一比多”打假符合广东“三打两建”精神,而且他们最初的目的是希望在大规模诉讼中,让个体工商户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6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条法规,唐亚荣等五金店老板表示符合前半个条件,却无法提供后半个条件的证明。“一新公司所谓的假冒产品,并不是三无产品,而且跟他们提供的正品极为相似,我们哪里能分辨出来?”五金店主们表示,给他们推销“一比多”的人此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而当时店里的监控录像因时隔太久,根本没人保存。
假冒品怎么鉴定
6月25日,深圳观澜某五金店主徐小华被一新公司起诉商标侵权。原告方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当场演示如何辨别真假。据他描述,正宗的一比多产品包装盒外印有“漳州知名商标”的字样,包装上有商标注册号和公司的网址;包装盒内有《使用说明书》,盒内塑料包装袋为深红色,较厚;产品切片上也印有“漳州知名商标”的字样,有系列号,商标注册号,产品背面呈螺旋状纹路。而假冒产品却没有上述特征。
而据笔者了解,并不是每个被告五金店主销售的“一比多”产品都一样,其中有小部分五金店主销售的产品跟一新公司提供的正品基本一致,唯一的明显差别就是没有印上“漳州知名商标”的字样。而该公司的官方网站上写明“2010年4月,我公司被漳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为"漳州市知名商标"。”此外,官网挂出的产品图片也显示,部分“一比多”产品并没有打“漳州知名商标”,外观看起来跟被举证的“假冒产品”一模一样。
“他们公司2010年4月之前的产品,肯定没有漳州知名商标标志,他们怎么能以此作为标准,断定被告售卖的是假货呢?”被告律师赵丹一直坚持根据目测无法判断是否侵权产品,应该由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对产品的材质、使用寿命、耐力进行测试,再与原告方产品的测试标准进行比对,才能确认是否侵权产品。
实际上,此案中的《鉴定报告》均由厦门一新砂轮有限公司自行出具,里面简单地写道:通过对砂轮片产品本身的外观、色泽、质地等方面鉴定后,认定在该店销售的“一比多”砂轮片并非一新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假冒“一比多”商标的产品。鉴定报告中没有任何具体的鉴定数据和实验过程,甚至连两种产品的对比照片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