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五金店主的“一比多”商标之战(4)

时间:2012-08-15 10:27 搜狐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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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公司于2004年11月22日,对“一比多”申请了外观专利,从其外观专利图形可以看出,一比多产品的外盒是蓝色,而且上面并未印制“漳州知名商标”等字样。而实际上,一新官网挂出的“一比多”产品,外包装有红、蓝、绿、黑等不同颜色,而且多半打上了“漳州知名商标”字样。

  此外,该知情人士指出,一新公司砂轮产品在国内的销售,是分包给几个区域经销商。有些经销商同时还代理其他多种品牌的砂轮片,往往缺乏监管,“假货从他们手上流出,都不足为奇”。

  对于“一比多”的“漳州知名商标”称号,知情人士指出,“一比多”本是厦门一新公司注册的商标,最后却被一嘉公司拿到了“漳州知名商标”称号,他因此质疑该称号取得的途径并不合法。

  打假背后潜藏巨额经济利益?

  虽然一新公司的打假维权行动在东莞碰了“钉子”,但其“商标侵权案”近日仍在深圳、大连等地相继开庭。东莞五金店主的辩护律师赵丹指出,一新公司打假的兴致之所以如此之高,是因为打假的背后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利益。

  仅在深圳就收获200余万赔款

  一新公司在东莞的代理律师张友军曾向媒体透露,他们开出的调解标准为:广州1.3万元,深圳1.5万元,东莞1.3万元。据了解,该标准在东莞案件首次开庭后一度降低到3000元,后又回升到4000元以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则透露,其受理的100宗案件当中,目前已有6成左右庭外达成和解撤诉。这意味着,一新方面目前至少向东莞五金店主收取了18万元的“和解费”。

  而在深圳,仅宝安区人民法院上可查询的就有111宗“一比多”案件,这当中并不包括和解撤诉的案例,而按照宝安法院此前的判法被告败诉、赔偿2万元一新公司将坐收200余万赔款。

  据不完全统计,在厦门一新公司打假行动中,被要求赔偿的五金店零售商已经超过1000家,其中大部分选择和解。

  赵丹律师表示,像这种批量起诉的知识产权类维权行动,并非一新公司的“专利”。2009年开始闹得沸沸扬扬的“网吧侵权案”便是一个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曾披露深圳网尚文化集团通过反盗版维权新方式“一年赚上千万”的故事,他们赚钱的秘密就在于批量起诉他们将维权产业化,一个省会城市承包代理缴纳200万元;他们还建立了维权的利益分配体系,专业取证人员、代理商和律师三三分成。网吧侵权案于2010年产生了巨大争议,多家媒体质疑此举是某些企业打着“反盗版维权”的旗号牟取利益。文化部及最高法院相继表态,称不提倡这种商业化维权。

  赵丹律师表示,按照国外的维权方式,一般不会大规模集体诉讼,而是采用单一诉讼以示警告。而此案中的一新公司不仅大规模诉讼,而且索赔金额都高达4、5万元,远远超过五金店售卖一比多产品所获利润的数千倍,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实在有违他们“打假维权”的本意。

  法官:“钓鱼维权”一说须有证据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笔者多日前曾向一新公司联络人李小姐提出采访要求,其收到采访提纲后表示将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后再予答复。数日后笔者再次致电,该公司一名员工表示,李小姐及公司其他主要领导都不在国内,因此无法作答。笔者遂辗转通过其销售代表联系上该公司“法务部负责人许先生”,许先生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我们的打假行动目前在东莞遇到了一点麻烦,所以暂时不能接受采访。”

  对于这场“一比多”的官司,到底孰是孰非,或许目前还无法评判。知情人表示,或许最好的结果就是“给双方各打一巴掌”。他表示,一新公司如果不是恶意打假,那么也应该为市场上假货泛滥的现象承担责任。在他看来,一新公司不注重外观专利的保护和使用,“一比多”产品,给制假售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而对于那些被起诉的五金店主,该知情人表示,即便一新公司存在“钓鱼打假”嫌疑,这些店主们也不完全是无辜的。他们确实应该从此事中吸取教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比如对他人推销的产品认真做好把关工作,这将能大大规避法律风险。

  截至发稿时,“一比多受害者”QQ群里正聊得热闹,多位来自浙江的五金店主在群里吆喝“一定要团结起来,推翻一比多的阴谋”。对于被告五金行质疑厦门一新砂轮公司打官司是“钓鱼维权”的说法,东莞法院系统资深法官表示,除非被告能够有确凿证据证明厦门一新公司确实有此嫌疑,不然这一说法不会影响案件判决,甚至在判决书中都不会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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