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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下发通知重启PE备案制

时间:2011-02-25 09:10 中国产经新闻报 点击:我要评论

热门标签: 投资基金 发改委 PE 备案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称,股权投资企业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必须到发改委进行备案,对象涵盖原国务院批准股权投资基金先行先试的地区。

这是发改委在停止股权投资企业备案制长达一年后,再次重启备案制。

分析人士称,业内对备案开闸已期待许久。发改委恢复备案,并明确了备案的条件和流程,无论是对PE还是社保基金均较为有利,PE可以获得社保基金的注资,而社保基金也扩大了可投资的范围。

通知中的“股权投资企业”叫起来有点拗口,但多数市场人士明白,这就是近年来飞速发展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不过,在发改委看来,两者还是有所区别,即PE本质上属于股权投资企业范畴,但并不是所有的股权投资企业都是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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