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民世代口碑相传、经实践检验而约定俗成的国字号符号: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建立过国字号符号的评审机构,然而国酒茅台、国车红旗、国球乒乓和国宝大熊猫以及海关称国门,跨省公路称国道等都是历史形成的称谓、影响与地位,并得到共和国历代领导集体和全社会的公认。
4、中华传统文化与历史习俗中延伸与派生的国字号符号:如国学、国色、国父、国故、国士、国术、国王、国服、国药、国乐、国画、国教、国宾和国礼等。
5、在现代传媒中提炼、撰写和衍生出来的国字号符号:如称央视播音员为国嘴,称国家足球队员为国足,称国家排球队员为国手等。
6、另有其他国字号符号的广泛应用:如国防、国是、国体、国情、国策、国书、国库与国币等。
以上国字号在实践中的运用从未与国家商标局发生过任何关联,也没有任何人提出质疑与非议。也许有人会说,上述国字号不是商品,不需要商标注册。不是商品并不等于没有商业价值和市场属性。如国学可以兴学、开班、著书立说与出版;国球可以由企业赞助,冠名,搞商业赛事;国乐更可以造就歌手、明星,搞演出、出唱片,上春晚。显而易见,一个行政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难以梳理和解读这无比生动鲜活的辞汇之海、品牌之潮。直面五千年文化三千年文字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润泽出的品牌文化与商标文化,我们应有“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胸臆与创新!
贵州茅台集团注册的商标是飞天、五星及茅台拼音与图形,还有葵花、车轮等。国酒茅台还不是商标,它是一种殊荣,一个符号,一种品位,一种与时俱进的社会责任与历史担当。它源于商品又高于商品。它陈酿了一种品牌忠诚联想,蕴含了在和平崛起进程中,人们对以茅台为代表的中华民族自主品牌的敬仰与拥戴。
国字号商标不能注册,或从严审查,也许有充分的理由与考虑。但以上一刀切的条文缺乏客观、公正和科学的操作标准。一大批名不见经传的国字号商标,如国缘、国安、国奥、国邦、国棒、国贝等纷纷登场,而真正能代表国家顶级品牌与产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前沿成果,以及享誉世界的中国制造与中国创造却被拒之门外,恰好应诊了我国现存的商标申报程序与终审,尚存缺失、无序与混乱。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若干国家的标志性符号、核心区域和公众景仰的符号,如中南海、人民大会堂、熊猫等被审批为烟草商标;憨态可掬的熊猫,是友谊的使者,又为生态“活化石”,那些喜爱大熊猫的青少年,不知不觉地将情感转移到熊猫香烟上。中国烟民的泛滥和低龄化,难道与商标的无序使用毫无关系吗?
事实上,完全杜绝“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是不科学的,也是行不通的。其要义是需设计一套完整、公正、客观、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市场规范化、法制化并极大地释放生产力的审查量化标准。
一个著名品牌的成长、成功,是一代又一代人艰苦卓绝奋斗而结出硕果的,不是靠行政手续来解决的。国酒茅台未经商标注册,却早已深入人心,亦载入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史,在人民心中完成了注册与公示。
为此,对那些代表国家最高成就和成果的科技与文化艺术贡献,长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品牌与产品,具有全球影响力与公信力的民族品牌,应网开一面,特事特办,即特批商标注册。此举既有效地保护了中国驰名商标与著名品牌,又促进了品牌的茁壮成长与生产力的大解放。
观点三:“兹因茅台酒与共和国的世纪情缘和卓越品质而尊为国酒,暨在共和国五十华诞中以窖藏五十年之‘开国第一酒’晋京献礼而誉为历史见证和文化象征。”中国历史博物馆的收藏认证,具有历史性、权威性和法理性。
“国酒茅台”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但茅台的“国酒”桂冠缘何而来,又为何独享尊荣,对很多人来说,仍是个不解之谜。
1999年50国庆,茅台人携50年年份酒晋京贺共和国50大寿,其“国酒与共和国的世纪情”文献图片展晋京首展,此后赴全国巡展,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百家以上媒体皆以“开国第一酒晋京祝国寿”、“国酒为共和国干杯”、“国酒敬国魂、茅台铸丰碑”、“国酒茅台晋京酿新香”和“开国第一酒典藏国史馆”等为主题词,作了大量报道。